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詐取助理補,被判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褫奪公權3年。(取自蔡淑惠臉書)
國民黨8連霸台南市議員蔡淑惠涉嫌以虛報名額或低薪高報方式,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新台幣533萬餘元,台南地院今天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褫奪公權3年。
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,蔡淑惠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,共3罪,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,均褫奪公權3年,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並應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0萬元,褫奪公權3年,扣案犯罪所得533萬1012元沒收。
同案黃姓、蔡姓、許姓3被告,分別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,判處1年9月至1年10月有期徒刑、緩刑3年。
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,蔡淑惠涉嫌於民國98年10月至105年12月擔任台南市議會議員期間,與黃姓被告及蔡姓、許姓2名助理共謀,向台南市議會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浮報公費助理薪資(低薪高報),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共533萬1012元。
南檢偵結起訴時指出,蔡淑惠等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,以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,依法提起公訴,因蔡淑惠於偵查中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共533萬1012元,建議法院審酌並量處適當刑度。
中央社記者下午撥打蔡淑惠手機未接通,服務處人員也表示暫時聯繫不上蔡淑惠,尚無法得知蔡淑惠意見。
58歲蔡淑惠為國民黨籍,曾任縣市合併升格前台南市議會第13、14、15、16屆議員,縣市合併升格後又連任4屆議員,並曾在2019年接受國民黨徵召參選台南市第5選區立委,不敵現任民進黨立委林俊憲。